監理門診FAQ

新創團隊在建構產品服務時,常涉及法規議題而需花費大量時間找尋管道獲得諮詢。因此,累積歷次監理門診諮詢經驗,整理新創團隊經常詢問的題目,彙整成常見問題集,其中包含證券/投信/投顧、銀行/支付/匯兌/借貸、保險、以及監理沙盒機制/其他共四大類型,協助新創團隊更快找到其所需之資訊。

日期更新: 2024/03/05

  1. 團隊設計之視訊對保平台,應遵循「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第8條第3款第3目規定,並符合銀行內控要求。
  2. 另法人新戶於線上開戶、授信須線上驗證實質受益人,為避免多層次股東架構,故法人新戶現階段限制為3位以下本國籍自然人股東之法人(金管會110年7月23日金管銀國字第11001381351號函參照)。

  1. 依「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下稱電子銀行安控基準)第6條規定,非約定帳戶匯款雖為低風險交易,惟依「電子銀行安控基準」第8條第2款第4目第4子目規定,非約定轉帳交易每筆應採用第7條第1款第1目、第2款至第4款之任一安全設計進行身分確認。若採用之技術防護措施(如憑證簽章、晶片金融卡、非簡訊傳送之一次性密碼、視訊會議、第三人覆核、簡訊簡碼回傳、直接人臉辨識軌跡等、或依金融機構風險評估至少具相同安全強度之安全機制,並應留存評估紀錄及核決層級),提供客戶確認該筆交易內容並能防止身分確認資料與交易內容被竄改者,該筆非約定轉入帳戶之轉帳限額「可由個別金融機構視風險控管斟酌予以決定」。
  2. 因此非約定轉入帳戶之轉帳限額,是否經由團隊設計之技術防護措施而達成「提供客戶確認交易內容並能防止身分確認資料與交易內容被竄改者」而得以調升,應由與團隊合作之銀行自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