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BA (金融服務法現代化法案)

金融服務法現代化法案。該法案消除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市場壁壘,使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得以合併為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並且允許同時擔任證券和銀行公司兩方的董事或僱員。此外,它還要求金融機構須確保客戶數據安全保密,且須採取特定的安全措施來保護數據存儲及傳輸安全。